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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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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
第六届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候选人的通知
闽高会[2006]5号

  各高校、分会组织、高教研究机构、福建工程学院高教研究会:

  我会第五届理事会成立于2002年6月,按照学会章程规定,至今年6月任期届满,将于今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。经请示省教育厅和本会领导,现将第六届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组成方案及产生程序、名额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规定程序及名额推荐候选人。

  一、推荐单位

  本届理事、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单位为本会团体会员单位、分会组织、全省各高教研究机构,不受理个人申请。1、凡承认本会章程,履行团体会员单位职责,按时缴纳会费的本省高校、高等教育机构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和事业单位、相关教育产业机构,均可申请作为团体单位。第五届理事会团体单位为第六届理事会当然理事单位;2、经省民间组织管理机构登记的本会各分会组织(含筹建分会),凡未按时年审、换届,组织机构不健全的,暂缓推荐理事候选人,待理顺关系后增补;3、各高教研究机构系指各高校独立设置、有专职人员并参加全省高教研究机构协作会议的单位;4、第六届理事会履职期间,因各种原因需调整理事、常务理事的,参照本推荐程序,由原推荐单位书面向本会提出。

  二、理事、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

  1、热心支持和参与高教研究工作;

  2、能够组织和发动本单位、部门的高教研究工作;

  3、时间、精力等方面能够保证参与学会的相关活动;

  4、具备参与高等教育研究的业务能力和科研成果;

  其中,常务理事候选人一般应当为高教研究专业人员或者管理部门负责人,具有高级职称。

  三、推荐名额分配

  1、省重点建设8所高校各推荐常务理事2名,理事2名;

  2、其他本科高校各推荐常务理事1名,理事2名;

  3、高职高专院校各推荐常务理事1名,理事1名,筹建高职及其他高教机构各推荐理事1名;

  4、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、福建师大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各单列增加常务理事1名,福建工程学院高教研究会单列增加理事1名;

  5、各分会(专业委员会)各推荐理事1名。其中:摄影、教学管理、综合行政管理专业委员暂缓推荐;

  6、相关教育产业单位经提出入会申请后,按批准的名额推荐;

  7、各高校独立设置的高教研究机构可各推荐理事1名; 

  8、省教育厅、教育工委系统各部门、直属单位推荐人选办法另行制定;

  9、副会长为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,不占推荐单位名额,但应当填写《理事推荐表》,候选人产生办法另行通知。

  四、推荐程序

  1、各单位、分会按照名额分配方案,对照候选人推荐条件提出人选名单,填写《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推荐表》,加盖推荐单位公章,寄送我会秘书处。

  2、推荐常务理事人选,应当在推荐意见中明确标示。

  3、推荐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。

  4、《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推荐表》从“福建高教学会网”首页下载,网址:http://www.fjahe.org.cn

  五、本会秘书处联系办法

  地址: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大楼15层,福建高教学会秘书处

  邮编:350003

  电话:0591-87832513

  第五届理事会组成名单查询、第六届理事会《推荐表》下载:http://www.fjahe.org.cn

  E-mail:fjahe@21cn.com

二○○六年三月十七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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